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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能調解嗎

輕傷二級可以由致人受傷者和受害者進行調解,調解是為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如果致人受傷者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致人受傷者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對致人受傷者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但是調解並不等於撤訴,調解是為了審判時法官在量刑上可以予以考慮。
受害者能做的是對致人受傷者表示諒解,要求對致人受傷者從輕處罰。家屬之間、朋友之間、鄰里之間、同學同事之間發生糾紛致人輕傷構成犯罪的,只要受害者表示諒解的,檢察院可以做出免於起訴決定,法院可以做出免於處罰決定,但這不屬於撤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羈押的,適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未被羈押的,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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