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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範圍經營怎麼處罰

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 登記主管機關在查處企業違法活動時,對構成犯罪的有關人員,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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