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有期徒刑適用物件

有期徒刑的適用物件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這些規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為三類情況:10年以上有期徒刑為長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適用物件也不同。
1、長期徒刑的適用物件。長期徒刑一般適用於罪行比較嚴重,情節惡劣、人身危險性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適用物件。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範圍較廣,適用面也較寬。在刑法分則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適用物件。在刑法分則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壞選舉罪、重婚罪、賭博罪、侮辱國旗、國徽罪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適用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