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訴訟>

濫伐林木刑事判決書的格式範文怎麼寫

刑事訴訟 閱讀(3.35W)

一、濫伐林木刑事判決書的格式範文

濫伐林木刑事判決書的格式範文怎麼寫

××××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一審公訴案件用)(××××)×刑初字第××號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於××××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或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援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容,其次寫明被告人的供述、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經審理查明,……(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和證據。如果控、辯雙方對事實、情節、證據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這裡,不僅要列舉證據,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是正確無誤的。必須堅決改變用空洞的“證據確鑿”幾個字來代替認定犯罪事實的具體證據的公式化的寫法)。

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麼罪(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責任),應否從寬或從嚴處理。對於控、辯雙方關於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採納或予以批駁〕。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寫明判決結果。分三種情況: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為:“一、被告人×××犯××罪,判處……(寫明主刑、附加刑);二、被告人×××……(寫明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決定,以及這些財物的種類和數額。沒有的不寫此項)。”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為:“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處分(如有追繳、退賠或沒收財物的,續寫為第二項)。”第三、宣告無罪的,表述為:“被告人×××無罪。”〕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書記員×××

二、濫伐林木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然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五十二條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在書寫濫伐林木刑事判決書時必須遵從其相應的格式,不能胡亂書寫。要根據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規定和刑事事件的具體情況真實的詳細的書寫判決書的內容。對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