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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找律師時間上有講究嗎?

刑事訴訟 閱讀(8.41K)

一、刑事案件找律師時間上有講究嗎?

刑事案件找律師時間上有講究嗎?

一開始被偵查機關問話,就找律師就行。

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隨時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請律師辯護;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隨時請律師辯護。

2.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委託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隨時委託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律師收費3萬合理嗎?

這個要看案件情況的。

辦理刑事訴訟案件,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300~500元/次;申請取保候審:500~3000元/件;代理申訴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於2000元。

3.審判階段,涉及財產關係的: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元~20000元/件;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三、刑事二審開庭意味改判的嗎?

不一定會的。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被問話之後,就需要請律師。如果原判決覺得基本事實不清楚的,裁定會否定之前的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的案件,如果查清事實後改判,出了判決,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不可以再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