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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

刑事訴訟 閱讀(3.06W)

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
 

在刑事案件中,其實聘請1-2位專業的律師提供辯護,這還是很有必要的。但很多人就不清楚,究竟法律中規定的,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才行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

刑事案件一般分三個階段,即偵查階段、提起公訴階段、審判階段。您可以三個階段分別請律師,也可三個階段一起請。具體什麼時候請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在這裡為您介紹一下三個階段律師的作用:

(一)偵察階段:

偵察階段是案件的開始,說白了就是在這個階段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其人身自由已經受到限制,可能已經被關進了看守所。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

3、申請取保侯審

4、代為申訴控告

(二)審查起訴階段:

在這個階段裡,律師主要是審查各種法律手續,如居留證,逮捕證等等,同時審查這些行為是否合法。

根據律師所掌握的案件情況及時向檢查機關提出建議,如偵察機關上報的涉案罪名是夠正確,偵察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有無違法取證的行為,偵察機關未注意到或者忽視的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節及證據等等。

律師通過與檢察機關的接觸、磋商、研討從而說服檢察機關對案件能有一個更加清楚的印象。偵察機關由於種種原因,對其辦理的案件未必都能做到程式合法,證據確鑿。檢察機關由於種種原因也未必就一定對案件做出準確的定性。

此時如果有了律師的參與,律師將從相反的角度,至少是不完全相同的角度與檢察機關進行研討,將會有利於檢察機關綜合、全面、公正的對案件進行審查,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對偵察機關上報的案件先入為主。不僅僅要著眼於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情節。同時還會著眼於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情節 。

如果案件確實存在較大的問題,律師可以全面的向檢察機關提出建議,建議退回偵察機關作補充偵察。這樣就可以盡最大的可能避免錯案的發生。而一旦形成錯案,首先也是最大最直接的受害者便是犯罪嫌疑人。

(三)審判階段:

在這個階段裡,律師將根據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情節依據嫻熟的法律知識全面的對抗公訴機關,與公訴機關展開全面的脣槍舌戰,真正的一場法庭鹿戰將全面展開。

此時公訴人代表國家對被告人提起公訴,並將依據事實、證據、法律請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律師則恰恰相反,律師將根據事實、證據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最輕,並請求法院充分考慮自己的意見。律師將依靠自己嫻熟的法律知識,雄辯的口才,敏捷的思維,捕捉每一個有利於被告人的情節。並及時向法庭提出。此時被告人在法庭上如果沒有律師的辯護他將是一個十分孤獨和被動的角色。

在實踐中雖然法院是居中裁判的,但時常會不自覺的站在公訴人的一邊,至少有這樣的傾向。被告人此時處於被審判的地位,儘管法庭允許被告人自由陳述,但多數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開為自己辯護。害怕最終辯護不成反而落個態度不好,不願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結局。而律師則沒有這樣的顧慮,他在法庭上將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說的話,律師完全可以代替他說出。從而避免被告人因為害怕落個態度不好的結局而不敢為自己進行辯護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刑事案件請律師費用是多少

收費的多少和地域有很大的關係,如發達城市和不發達的城市差別,還有大城市和小城市、小縣城的差別,而且刑事案件收費是分三個階段的,偵察-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律師收費時可以三個階段一起收也可以分段收,收費也考慮工作量和難易程度,還考慮律師的能力,是新執業的律師還是執業經歷較長有些名望的律師,以長春市為例:前兩個階段一般不低於3000元,審判階段一般不低於5000元。這些不包括律師辦案的差旅費和案卷的影印費。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法律中規定的刑事案件包括了三個階段,而一般從行為人被採取強制措施開始,那麼就有權聘請律師了。因此關於刑事案件什麼時候請律師的問題,答案就呼之欲出,最早可以是在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開始。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