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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對證人保護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刑事訴訟 閱讀(3.03W)

對於證人的保護應當採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資訊;
(二)採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採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3條
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對證人保護制度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