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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離婚調解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離婚 閱讀(1.76W)

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以破裂,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對離婚調解制度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