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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起訴解除委託關係律師還可以繼續辯護嗎?

刑事訴訟 閱讀(2.74W)

審查起訴解除委託關係律師還可以繼續辯護嗎?

一、審查起訴解除委託關係律師還可以繼續辯護嗎?

審查起訴解除委託關係律師就不可以繼續辯護了,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問訊的時候就可以委託律師代理案件,所以審查起訴階段是可以委託律師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委託律師要注意什麼

1、要仔細檢視律師執業證,登陸當地律師協會網站,檢視真偽。

2、檢視法律職業資格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分為A類、B類、C類證,類似駕駛證那樣分類。資格證的類別,反映律師的執業範圍和水平。

3、辦理委託手續,簽訂委託合同。

5、出具授權委託書。

6、儘可能網上委託,利用現代通訊工具,如QQ、微信、郵件、快遞,避免東邊西邊,浪費你的時間和精力和金錢,同時提高效率。比如,一個經濟案件,你委託律師的費用是5000元,如果讓你跑來跑去,差旅費花了1000多、耽誤你工作又浪費2000元,無形之中增加你的費用。

7、攜帶本人的身份資訊資料,如身份證、居住證、結婚證,戶口簿等影印件,原件自己保全,避免遺失。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要求,具體要在委託前諮詢律師。

三、檢察院起訴流程

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流程大致如下:

(1)審查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起訴的案件;

(2)如果證據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補充材料或者補充偵查;

(3)對審查的案件,根據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在審查起訴的階段,不管是辯護律師還是受害者,都是可以主動與對方解除委託關係的,但是此時辯護任務還沒有履行完,故此主動解除委託關係的一方,無疑是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金的,賠償的數額需要參考當初簽訂的委託合同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