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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錄口供注意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2.7W)

一、檢察院錄口供注意什麼?

檢察院錄口供注意什麼?

從法律角度講,無論是作為犯罪嫌疑人還是證人,都必須實事求是。故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的,要負法律責任。當然,很多人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時,會不自覺的避重就輕、趨利避害,但不要誣告陷害、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所作的口頭供述(包括對其他人的揭發檢舉)。在我國,公安、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的原則。口供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一種證據。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沒有口供,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

二、口供的效力

1、孤立的口供,未經查證和查證不實的口供當然不具有證據效力,這已由立法所確定,不必贅述。

2、關於查證屬實的口供的證據效力。

依法獲取的口供一經查證屬實,當然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但是應當看到,對口供的查證過程,同樣是一個收集其他證據,審查判斷所收集的證據的過程,審查口供的真實性必須有足夠的其他證據,口供作為一種對案件事實有直接證明作用的證據,根據邏輯規則,其自身在不能證明自身真實性時,亦即喪失了獨立證明案件事實的可能性。

3、非法獲取的口供,雖經查證屬實,也不應承認其證據效力。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不僅如此,中國刑法更是將刑訊逼供行為規定為犯罪。長期以來,實踐中對非法獵取的口供,如屬“屈打假招”之類的口供,自然不會被採信,但對於非法獲取的“真供”採信與否多有爭議。

檢察院錄口供需要注意的主要就是要實事求是,不能虛構事實和捏造虛假事實。虛假口供不僅沒有法律效力,同時提供虛假口供的人還會受到懲罰,這個懲罰視情節嚴重程度而定,最嚴重的可能會處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