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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找不到

刑事立案 閱讀(1.97W)

偵查機關立案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親自證實。對於一個案件,是否能夠進行刑事立案,關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證據,已經證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沒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現有證據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
至於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刑事立案後的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和抓捕問題,但不會影響案件的立案。刑事案件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案件也不會撤銷。司法機關會採取各種形式進行抓捕,包括網上通緝在內。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時,案件不會撤銷。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的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釋出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釋出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釋出。通緝令的傳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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