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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會構成逃稅罪

刑事立案 閱讀(2.23W)

符合下述情況構成逃稅罪: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或者因逃稅受到兩次行政處罰又逃稅的行為。
一、客體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二、客觀方面
逃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
逃稅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四、主觀方面
逃稅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稅申報,屬於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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