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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會構成逃稅罪 | 從哪些方面認定逃稅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9K)

怎樣會構成逃稅罪 從哪些方面認定逃稅罪

依法納稅既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同時也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現在有些稅徵得比較高,而有的人就起了歹念,偷稅、逃稅等行為越來越大,然而其中要是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麼就會被認定構成犯罪,那一般怎樣會構成逃稅罪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解答疑惑。

一、怎樣會構成逃稅罪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從哪些方面認定逃稅罪

(一)客體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徵管制度。逃稅罪違反了國家的稅收徵管法律法規,破壞了正常的稅收徵管秩序,使國家稅收遭受損失。

(二)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行為以及扣繳義務人採用上述手段不繳或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修正案(七)》對“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不再作立法具體規定,由司法機關根據複雜的實際情況作司法解釋並作出適時調整。多次逃稅數額較大未經處理的,按累計數額計算。修正案還規定,對逃稅,竟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5年內因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處罰的除外。

(三)主體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包括個人和單位

(四)主觀方面

本罪的行為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具有逃避履行納稅義務,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過失造成欠稅、漏稅的行為,不構成逃稅罪。

並且還需要作出嚴格的認定。此時其實可以委託律師來提供幫助,看是否能爭取寬大處理。另外,對於逃稅的行為,此時也需要達到了規定的標準之後,那麼才能確定構成逃稅罪,之後也才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