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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後多久必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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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案起算。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一般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但是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刑事立案後多久必須結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208條

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