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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出口退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3.34W)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騙取出口退稅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出口退稅是以出口商品的存在為前提,沒有商品的出口,當然不能取得出口退稅。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四條,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後,採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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