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取證需要什麼證據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4W)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取證需要什麼證據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取證需要什麼證據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需要的證據:非法獲得公民個人資訊,包括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通訊聯絡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被他人用於犯罪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5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訊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5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證據。

二、若個人資訊被侵犯維權辦法有哪些

個人資訊遭到洩露,相關權利人可以通過行政、民事、刑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1、向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投訴。在實體消費過程中發生的個人資訊洩露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在虛擬網路中發生的侵權行為,可以向網際網路管理部門舉報。

2、向公安機關報案。刑法第253條之一對侵犯個人資訊犯罪作出明確規定。個人資訊被不法利用、遭遇詐騙的可以報警,通過公權力救濟來懲戒犯罪、維護權利。

3、向法院起訴,請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司法機關可依照民法典規定,對其相關民事權利予以保護。

三、侵犯公民個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個人身份資訊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

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高速發展,人們的個人資訊保安也隨之受到嚴重挑戰。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注意保護好個人資訊,注意資訊釋出途徑、避免使用同一密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