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死刑辯護>

判處死緩如何理解

死刑辯護 閱讀(1.18W)
判處死緩如何理解
律師解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八條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