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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屋頂漏水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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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權法屋頂漏水誰負責?

物權法屋頂漏水誰負責?

《物權法》於2020年12月31日終止,由《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正式代替。

要看造成滲漏的原因,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則由開發商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注意屋頂漏水的質量保證期限是5年)。如果是業主造成的,則依法應當由樓上的業主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

二、物權的保護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漏水最先要確定主要責任人,一切都會由責任人來承擔全部的後果,一般房屋的質量保護為五年,只要在五年內進行漏水都會由開發商解決,如果在五年之後發生此情形,那麼就會由自己或者是造成此漏水的業主來進行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