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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管轄歸屬哪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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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管轄歸屬哪個部門?

非法集資管轄歸屬哪個部門?

非法集資由各縣級及以上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管理。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主要從事經濟犯罪偵查,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總稱。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屬於刑事犯罪,擾亂經濟秩序,損害人民利益,由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管理。打擊非法集資,保護自身利益從我做起。除了有公安機關經偵隊,我們自身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意識,保護自身經濟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