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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通常如何處理騙婚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6W)

一、公安機關通常如何處理騙婚?

公安機關通常如何處理騙婚

對於騙婚公安機關可能會按照詐騙罪立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借婚姻騙取財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範圍,可根據具體情況按詐騙行為以刑律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二、怎麼認定騙婚?

騙婚實際上是詐騙罪的一種,即借結婚名義以騙去對方一定數額的財物的行為。

實踐中判斷是否是騙婚,首先應該從雙方是否結婚,其次要看對方是否騙了一定數額的財物。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騙婚:

1、時間上,借結婚騙取錢財的主觀故意發生在結婚之前。

2、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

3、騙取的錢財歸屬上,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遇到騙婚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嗎?

遭遇騙婚,可以主張返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對於騙婚如何處理的這個問題沒有準確的答案的,在部分女性眼中認為對方欺騙自己感情的行為也屬於騙婚,如果不存在任何詐騙財物的行為,只是類似於欺騙了自己感情的,像這種狀況請求離婚就行了,因為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