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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若干問題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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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若干問題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非法集資若干問題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非法集資若干問題的法律規定是,該《意見》分關於行政認定的問題、關於“向社會公開宣傳”的認定問題、關於“社會公眾”的認定問題、關於共同犯罪的處理問題、關於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關於證據的收集問題、關於涉及民事案件的處理問題、關於跨區域案件的處理問題8部分內容。

公安機關對非法集資犯罪進行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法律監督。

非法集資案件屬於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而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應該立案偵查的案件未立案偵查的,應該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應該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刑事訴訟法》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汙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二、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非法集資的這種行為,嚴重的損害了我們國家社會當中的一些具體的利益,所以對這種行為要進行嚴厲的規則,出臺了相應的法律規定,分別對於具體的行政方面的認定,以及向公眾公開進行宣傳這些問題做出了非常具體明確的規定,提供了一定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