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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洩露個人資訊犯罪會承擔什麼後果?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4W)

民警洩露個人資訊犯罪會承擔什麼後果?

作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會大量接觸到公民的個人資訊。以民警為例,民警在工作中接觸到大量的個人資訊,如果民警將公民的個人資訊洩露出去,導致了公民精神或經濟上的損失,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們來了解一下民警洩露個人資訊犯罪會承擔什麼後果?.

一、民警洩露個人資訊犯罪會承擔什麼後果?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元罰款。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單位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曾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作出了修改: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都構成犯罪;明確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從重處罰,增加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九種個人資訊容易被洩露的情形

1、各種網上單據洩露個人資訊

快遞包裝上的物流單含有網購者的姓名、電話、住址等資訊,除卻網友收到貨物後不經意把快遞單扔掉導致資訊洩露,快遞員也可能出賣收件人的資訊;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後,車票上便印有購票者的姓名、身份證等資訊,很多網友在乘坐完火車後,會順手丟棄火車票,不法分子一旦撿到,則會通過讀票儀器,竊取車票中的個人資訊;在刷卡購物的紙質對賬單上,記錄了姓名、銀行卡號、消費記錄等資訊,隨意丟棄同樣會造成私人資訊洩露。

2、網上聊天互動不經意“出賣”朋友或被朋友“出賣”

雖然網友在微博使用暱稱,但不排除在評論互動中各自直呼其名,這便無意中洩露了個人的真實資訊。例如在QQ空間或寫日誌或釋出照片,朋友評論或者轉發中出現一些諸如姓名、職務、單位等資訊。

3、社交平臺QQ郵箱不經意“出賣”自己

如今,網上社交平臺多如牛毛,然而,在各種論壇和社交網路中,都需要填寫個人資料才能進行聊天互動。例如,很多網友會把QQ郵箱作為首選的註冊郵箱使用,而經常出現在各大論壇、社群的回覆貼中。通常QQ郵箱直接顯示QQ號碼,不法分子繼而可以從QQ資料、空間等渠道獲得個人資訊。

4、各類網購、虛擬社群、社交網路賬戶危機四伏

電商平臺為人們購物帶來方便的同時,也蘊藏危機。網上購物需要註冊一些如論壇、社群、微博或QQ等賬號資訊,或多或少會洩露個人資訊。因此,不要在網路上填寫自己的真實資訊,可以編寫一些固定資料在網上使用,最低限度曝光自己真實身份。

5、街邊“問卷調查”、促銷、抽獎活動

在街上,人們有時候會碰到商家邀請參加“調查問卷表”、購物抽獎活動或者申請免費郵寄資料、會員卡活動,他們一般要求路人填寫詳細聯絡方式和家庭住址等,然而這很容易把自己的資訊給人送上門!

6、網上簡歷不經意洩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如今大部分人找工作,都是通過網上投簡歷的方式進行,而簡歷中的個人資訊一應俱全,這些內容可能會被非法分子以極低價格轉手。故一般情況下,簡歷中不要過於詳細填寫本人具體資訊,如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等。

7、報名、影印資料資訊易遭竊

各類考試報名、參加網校學習班等,經常要登記個人資訊。甚至一些打字店、影印店利用便利,會將客戶資訊資料存檔留底,然後轉手賣掉。

8、身份證影印件濫用

銀行開戶、手機入網、甚至辦理會員卡、超市兌換積分都要身份證。提供影印件時,一定要寫明“僅供某某單位做某某用,他用無效。”此外要關注影印過程,多餘影印件要銷燬。

9、網上“個性化服務”也容易洩露隱私

很多個性化服務都需要個人資訊,以LBS(基於位置的服務)為例,不少商家與社交網站合作,通過無線網路確定使用者位置,從而推送商品或服務。更為可怕的是使用者被實時“監控”,這為詐騙、綁架勒索等開啟方便之門。

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為職務的便利,獲取公民個人資訊十分便利,他們也有義務保證這些個人資訊不遭到洩露。對於這種資訊上的洩露,公民只能做到儘量防範,但在日常生活中會有一些場景也容易洩露個人資訊,如網上購物,網上聊天等,在這些情況下公民還是可以做到提前防範個人住處被洩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