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8W)

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一、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釋出《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行賄罪的定罪和量刑標準予以明確。該解釋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按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或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具有四種特定情節之一的,屬於法律規定的“情節嚴重”;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應認定為“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依照現行《刑法》,“情節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嚴重”,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和公職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犯罪物件是公務人員個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

(1)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2)用錢財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

(3)違反國家規定,給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

(4)數額較大。

3、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賄人對於自己行賄行為的目的、性質都十分清楚,但為了謀取私利而仍然為之的故意行為。

由此可見,根據刑法及行賄方面的司法解釋規定,個人或者單位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會被追究法律責任。行賄金額巨大的,量刑區間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如果行賄金額尚不夠犯罪,則公安機關會給予行為人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