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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怎麼量刑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9W)

信用卡詐騙怎麼量刑

信用卡詐騙罪是一類特殊的詐騙罪。相較於一般的詐騙罪,而信用卡詐騙罪獨特之處在於,犯罪人的犯罪行為中都涉及到了信用卡的使用。因為信用卡詐騙罪同詐騙罪一樣屬於數額犯,因此在量刑方面,信用詐騙罪同樣是根據詐騙數額的多寡來確定具體刑罰的。本站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闡釋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

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對信用卡詐騙罪作出了明確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信用卡詐騙罪的主刑最高為無期徒刑,無死刑。

刑法對於信用卡詐騙罪量刑的規定已經較為明確,唯一需要確定的是信用卡詐騙罪中“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所對應的錢款具體為多少。而現行法律中並沒有直接規定上述問題,理論上信用卡詐騙罪的數額可以參考詐騙罪的相關規定。如果上文並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您可以進一步向專業律師線上或者電話諮詢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