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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構成信用卡詐騙 | 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處罰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9.3K)

怎樣構成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處罰

很多銀行基本上都推出了信用卡業務,但隨著信用卡的廣泛使用,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人有不少。信用卡詐騙到達一定的數額會被立案追訴,也就是說如果利用信用卡實施了詐騙的話,此時不滿足規定的數額,則就不能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那麼究竟要怎樣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怎樣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關於信用卡詐騙案立案(追訴)標準在新出臺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有了新規定。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應予立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怎麼處罰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騙取財物或者銀行款項,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信用卡詐騙罪的處罰標準如下:

1、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判斷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時候,需要看實際的行為是否符合了規定的構成要件內容,另外此時還要求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之後,才能成立信用卡詐騙罪。而信用卡詐騙行為危害的是金融秩序,是法律嚴厲打擊的經濟犯罪行為,對信用卡詐騙犯罪的刑事處罰也是非常嚴厲的。對於怎樣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