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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時提交訴訟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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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時提交訴訟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現實中,無論夫妻是選擇協議方式離婚還是訴訟方式離婚,此時都會涉及到材料的提供。當然了,在訴訟離婚時提交的肯定就是訴訟方式的材料了,這個過程中也有需要當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訴訟離婚時提交訴訟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訴訟離婚時提交訴訟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1、避免被告二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

根據離婚訴訟的相關規定,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訴狀、結婚證書、身份證、財產清單。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資訊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將會非常麻煩,要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兩個以上的住址的情況。

2、規範書寫起訴狀

起訴狀最好適用規範的書寫格式書寫,應當寫明原、被告住址的郵政編碼,以及雙方的聯絡電話、手機,以方便法院與當事人聯絡。

二、 離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帶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的寫法以及應當注意的問題,在上一要點中已有陳述。

2、身份證。

只需要帶原告自己的身份證及影印件即可。

3、結婚證(婚姻狀況證明)。

只需要帶一本結婚證即可。如果結婚證已遺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或影印原結婚登記的相關材料,並加蓋登記機關核對的公章。一般情況下,開具婚姻狀況證明不需要花錢,如上海浦東民政局婚姻管理處,他們無償提供婚姻登記證明和核對章。但如果影印相關婚姻登記材料,需要交納一定的影印費用,一般每頁五角,如上海市徐彙區民政局檔案室。

4、財產清單。

財產清單是立案材料中較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處在於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財產清單中的財產專案收取訴訟費用的。

訴訟離婚時提交的材料主要就是立案的材料,而此時即使沒有足夠充分的證據,也是不會影響法院立案的。只要在訴訟舉證期間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那麼最終法官作出的判決結果還是會對其有利。當然,不清楚該怎麼收集證據的,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