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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假釋規定內容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9W)

詐騙罪假釋規定內容是什麼?

一、詐騙罪假釋規定內容是什麼?

可以假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

《刑法》有關假釋的規定條款:

第八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二、假釋期間要注意哪些問題

《刑法》第八十四條 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第八十五條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條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詐騙罪還是其他的犯罪行為,一旦觸犯的話,都必須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的嚴厲的進行懲罰。如果說懲罰完畢之後,符合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假釋的條件就可以適用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