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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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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定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的?

認定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既遂後會被怎樣判刑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一條規定: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一般是指:違法對嚴重的罪犯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被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繼續犯罪,危害社會的;違法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屬的財物而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等等。

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刑罰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違法報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監獄管理機關以及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為徇私情、私利,違法裁定、決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3.不具有報請、裁定或決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權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偽造有關材料,導致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4.其他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

三、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的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

2、主觀方面

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主觀心理狀態。本罪須出於徇私的動機。

3、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4、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的行為是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應當根據法律規定予以確認。徇私舞弊表現為為徇私情,行為人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偽造條件等手段,將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

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就是屬於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對不應該監外執行的人而實施犯罪,此行為完全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規定,一旦實施犯罪必定就會按造成的損失來進行判決,對於輕者都會給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遵守法律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