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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及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6W)

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及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為是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既然涉及到了刑事犯罪,那麼當然在相關法律中就有對惡意透支信用卡的相關規定。接下來,本站小編帶來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及到的法律規定,幫助你瞭解相關知識。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惡意透支行為是信用卡詐騙罪的一種情形。

惡意透支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絡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量刑規定: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看完上文後,相信你對惡意透支信用卡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新的瞭解。在對惡意透支信用卡進行處罰的時候,要是行為人已經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如果你還有這方面的法律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我們會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