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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詐騙怎麼處理怎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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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詐騙怎麼處理怎樣判決?

詐騙的手段越來越豐富,隨著網上銀行的應用普及,銀行卡詐騙受騙的例子也越來越多,銀行卡通常要根據詐騙的數額的多少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辨別犯罪情節的輕重程度,按照不同的程度分別處以罰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不同的刑罰,主要犯罪人還要加重懲處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詐騙不足4 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 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詐騙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銀行卡詐騙威脅人們的財產安全,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對於危害嚴重的,造成重大後果的威脅受害人生命安全的銀行卡詐騙事件,刑法規定要實施加重處罰,銀行卡詐騙的處罰不僅僅是根據詐騙的金額來處罰,還會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