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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銀行信用卡詐騙罪判幾年?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59W)

一、交通銀行信用卡詐騙罪判幾年?

交通銀行信用卡詐騙罪判幾年?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信用卡詐騙罪判刑是不輕的,一般都以下幾種常見的信用卡詐騙:

1、偽造信用卡。偽造信用卡就相當於對人民幣進行了偽造,而這一行為在我國就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偽造信用卡當然也是犯罪的。對以偽造、冒用身份證和營業執照等手段在銀行辦理信用卡或者以偽造、塗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2、冒名使用別人的信用卡。一般這種情況是撿到別人的錢包,錢包裡有身份證,所以就惡意使用別人的信用卡。撿到錢不還本來就是道德問題了,你還惡意去透用別人的信用卡,這就是犯罪的問題了。個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騙取財物金額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經銀行進行還款催告超過三個月仍未歸還的,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持卡人在銀行交納保證金的,其惡意透支金額以超出保證金的數額計算。

3、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是指自己有能力償還,但就是不還,或者明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償還,卻還是要故意透支信用卡。這都是屬於惡意透支的,是犯罪的行為。不管你是有能力還是沒有能力,使用了信用卡不還,都是屬於信用卡詐騙的行為。行為人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案發後至人民檢察院起訴前已歸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你5個月不還信用卡欠款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建議儘量歸還。

信用卡詐騙案是現金非常常見的一種詐騙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需要防範於未然時刻警惕自己不要被詐騙。並且信用卡詐騙案不僅僅處於拘禁處罰,還會處於相關的金錢處罰。被罰的金額從五萬元到五十萬元不等,需要根據具體案情來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