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入罪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個人資訊入罪標準: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訊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二)關於侵犯個人資訊法律依據
1、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申請是有條件的,滿足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5、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行為人滿足以上條件時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公民的個人資訊為本人所有,若不法分子從不正當的途徑取得公民的個人資訊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但是當公民的個人資訊被非法竊取時,每位公民都應當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已。另外對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處罰一般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有期徒刑年限更高,罰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