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6條主要內容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46W)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6條主要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6條主要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構成特體

罪體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客體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

罪責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罪量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規定。參照《追訴標準》的規定,偽造或者出售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定罪。

三、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認定

適用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時,應區分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與偽造有價票證罪的界限。

偽造有價票證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偽造車票、船票、郵票、稅票、貨票的行為。其犯罪的物件是車票、船票、郵票、稅票。其中的稅票是指不能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普通發票。而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犯罪物件僅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有價票證與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方式相同。偽造有價票證後,又大量出售營利構成了詐騙罪。而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又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根據本條規定直接定為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有價票證罪的主觀目的是為了營利。如主觀方面不具有營利目的,不宜定罪判刑,而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不以營利為目的作為主觀方面的必要要件,只要具有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就可構成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因此,在認定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他的構成特體。是由罪體罪責以及最量三大部分來構成,而他的罪行根據不同的數量金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6條上也會有具體的規定,根據不同的金額大小做出不同的刑罰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