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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資詐騙業務員怎麼算知情呢?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3W)

公司集資詐騙業務員怎麼算知情呢?

有很多人利用公司集資來進行詐騙,一旦騙局被拆穿,相關人員就要面臨處罰的危險,當然,也有一些情況是受聘的公務員並不清楚公司集資是一場騙局,因此在案情處理中需要證明自己不知情。那麼公司集資詐騙業務員怎麼算知情呢?小編將結合下文為大家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一、公司集資詐騙業務員怎麼算知情

如果有證據證實業務員明知某投資擔保公司無支付能力,或明知有關責任人員可能攜款潛逃,仍為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其行為則可算作知情。

二、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由此可見,公司集資詐騙業務員怎麼算知情的一個判斷標準就是業務員在明知道有問題或者相關的人員可能已經跑路的情況下,還為公司進行一些集資活動。因此,不論什麼工作,在注意到公司有問題的話,一定要向有關部門舉報,至少不能為虎作倀,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