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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判刑標準細分是怎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73W)

一、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判刑標準細分是怎樣的?

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判刑標準細分是怎樣的?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這裡的情節嚴重是指:

(1)達到其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嚴重影響對野生動物的科研、養殖等工作順利進行的;以武裝掩護方法實施犯罪的;使用特種車、軍用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這裡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

(1)達到其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特別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

(2)非法獵捕、殺害珍貴、野生動物情節嚴重,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嚴重影響對野生動物的科研、養殖等工作順利進行的;以武裝掩護方法實施犯罪的;使用特種車、軍用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獵捕、殺害珍貴、瀕危保護動物達到一定數量,分別構成本罪的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比如獵捕、殺害蜂猴3頭、熊猴2頭、馬來熊2頭、大熊貓0頭的,構成情節嚴重;獵捕、殺害蜂猴4頭、熊猴3頭、金絲猴1頭、馬來熊3頭、大熊貓1頭、雪豹1頭的,構成本罪的情節特別嚴重。

二、涉及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有哪些?

在現行法律體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動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動物防疫法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野生動物保護法。對獵捕、交易、利用、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各環節作了規範。例如,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等。

1.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管理範圍有限。我國是世界上野生動物種類最豐富的國家之一,自然分佈的脊椎野生動物達7300餘種,已定名昆蟲達11萬-13萬種。其中,依法受保護的是約2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和120屬的部分昆蟲。大量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範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物種。對其獵捕、人工飼養、利用的行為,不能依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管控,成為傳播、擴散疫病的一大隱患。

2.相關配套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具體辦法、目錄、標準、技術規程等尚未及時出臺和完善。

3.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一些地方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市場沒有堅決取締、關閉,構成公共衛生安全重大隱患。同時,對野生動物的監管,涉及林業、農業、市場監管、公安等多個部門,監督執法有待加強聯動、形成合力。

國家納入重點保護動物品種的,說明資源稀缺,而且再生的速度很慢,甚至沒有再生的機率。同時動物的非法殺害也是破壞生物鏈的一種表現形式,地球的資源是有限的,能夠用微薄的力量區維護一些有價值的事件,也是大家需要值得關注和付出行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