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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6W)

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是什麼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及其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犯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但是,如果沒有達到情節嚴重標準的,不可能犯本罪。此外,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僅限於資產評估師、註冊會計師、審計師等,其他主體不可能犯本罪。那麼,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是什麼?本文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是什麼

(一)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的概念

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是指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及其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物件為評估事務所、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有關公司成立或經營情況的各類虛假的證明檔案。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證明檔案,在這裡是指資產評估報告、驗資證明、驗證證明、審計報告等中介證明;所謂虛假的證明檔案,是指上述證明檔案的內容不符合事實,或杜撰、編造、虛構了事實,或隱瞞了事實真相。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體。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1)資產評估師;

(2)註冊會計師;

(3)審計師;

(4)其他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檔案有虛假內容但仍決意提供。

二、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偽證罪的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偽造罪中的犯罪主體,是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及翻譯人員;而本罪的犯罪主體,主要是從事資產評估、驗資或驗證的評估師、註冊會計師、審計師等。

2、侵犯的犯罪客體不同。偽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工商企業的管理活動。

3、犯罪客觀方面行為的表現不同,偽證罪,其行為人行為方式表現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審判過程中、故意出具虛假的證言、鑑定結論以及翻譯檔案等;而本罪中,行為人的行為是在公司申請登記或公司經營的驗資、驗證過程中,所出具的虛假證明檔案也都是有關公司成立、經營等內容。

(二)本罪與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文、證件、印章罪的區別

1、犯罪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國家對工商企業的管理活動,侵犯的物件為有關公司成立或生產經營的證明檔案;妨害公文、證件、印章罪侵犯的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及其信譽,犯罪物件為公文、證件、印章。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表現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審計職責的人員或單位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行為,它是有權制作者出具了不真實的證明檔案;後者表現為偽造、變造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它是無權制作者製作不真實的公文、證件、印章。

3、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行為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身份才能構成。具體說,其主體為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或單位,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後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能構成,其主體為自然人,不包括單位。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構成本罪,需要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的行為情節嚴重,情節不嚴重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其他人員不構成本罪;第三,犯本罪行為人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犯本罪。前述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否則不以本罪論。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