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4W)

一、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一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檔案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與偽造等罪的界限

本罪與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點在於:它們都是故意犯罪、犯罪物件都是內容有一定意義的證明檔案,但是,兩者的區別還是十分明顯的。

主要表現在:

(1)犯罪客體不同,妨害公文、證件、印章罪侵犯的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及其信譽。其犯罪物件為公文、證件、印章。本罪侵犯的是國家對工商企業的管理活動。其侵犯的物件為有關公司成立或生產經營的證明檔案。

(2)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後者表現為偽造、變造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所謂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者製作不真實的公文、證件、印章。本罪表現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審計職責的人員或單位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行為,它是有權制作者出具了不真實的證明檔案。

(3)犯罪主體不同。後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能構成,其主體為自然人,不包括單位。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行為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身份才能構成。具體說,其主體為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或單位。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

綜合上面所說的,提供虛假的證明檔案是很容易導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而且對於此行為只要條件一旦構成必定就會承擔相應的刑法,因此,執法人員在處罰的時間就會結果他人的實際損失和帶來的實際傷害,來進行決定如果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