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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未遂也屬於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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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搶劫未遂也屬於犯罪嗎?

搶劫未遂也屬於犯罪嗎?

搶劫未遂的也屬於犯罪,只是未遂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理由。不過,是在法定刑的範圍之內。就是說,在三到十年之間從輕。

《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和搶奪罪有什麼不同

搶劫罪和搶奪罪的區別: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而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二者都屬於搶,區別在於一個在與劫,一個在於奪:

第一,社會危害性不同。

搶劫的社會危害性體現在它既侵害了人身權利,又侵害了財產權利,因此搶劫的社會危害性非常大,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之一。搶奪的社會危害性主要體現在侵害財產權利上,對人身權利的侵害相對較小,社會危害性比搶劫小,但也受到國家的嚴厲打擊。

第二,暴力的作用物件不同。

搶就意味著使用暴力。其中搶劫的暴力行為作用的物件主要在於被害人身上,搶劫者通過暴力打擊、威脅或者其他手段作用於被害人身上(包括心理),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從而實現對財產的非法佔有。而搶奪的暴力行為作用的物件主要在於財物上,搶奪者往往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暴力,在他人來不及抗拒的情況下非法佔有財物。

第三,犯罪標準不同。

搶劫社會危害性大,只要屬於搶劫就算犯罪,而搶奪危害性較小,一般要求數額較大才入刑,按最新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數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