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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1000萬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2W)

集資詐騙1000萬判幾年?

近年來,犯罪手段層出不窮,花樣百出。不僅對經濟方面造成了很大損失,還嚴重影響了受害者的正常生活。集資詐騙,往往以盈利的方式來吸引人們投資,然而,在款項到賬後,往往集資者就消失了。這時候,人們發財的美夢才會瞬間醒來。接下來,365律師將和大家分享集資詐騙1000萬判幾年?

涉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處罰。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個人吸收存款額不滿20萬元或變相吸收存款不滿30戶,但給存款人造成10萬元損失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損失3.5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宣判前全部退還存款人存款的,適用罰金刑;

(二)個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損失20萬元,或吸收公眾存款30戶,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損失3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個人吸收存款10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緩刑適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吸收存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二)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

(三)吸收存款額四分之三以上未退還的;

(四)曾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判刑或行政處罰的。

涉嫌集資詐騙罪。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條將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修改為:“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一條將刑法第二百條修改為:“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立案追訴標準]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綜上,集資詐騙1000萬。若涉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大概會判10年左右;若涉嫌罪名為集資詐騙罪,處10年以上或者是無期徒刑。

生活條件的改善,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手上的閒錢越來越多。不少騙子意識到了這一點,開始了新的行騙道路。集資詐騙1000萬判幾年?具體判幾年,要看最終判定結果是什麼罪名。不同的罪名,具體應該判的年數不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切勿走上歪路,葬送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