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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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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

為了滿足自身的貪慾,往往有人會鋌而走險,不顧法律進行集資詐騙。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總有一天會被法律逮捕和嚴懲的。我們知道法律規定中集資詐騙經常以金額為量刑的主要標準之一。涉案金額越大,罪行越重。那麼,以1000萬為例,能否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呢?

一、量刑標準

1、《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1、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二、修訂死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情節加重規定】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同日公佈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十二、刪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三、不能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

因此,根據上文的相關規定,我們能夠得到明確的答案,就是,集資詐騙不屬於暴力犯罪,不能判詐騙1000萬死刑。

根據上文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可以明確的認識到,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是不符合當前的法律規定的。集資詐騙的犯罪行為人固然可恨,但是,國家始終致力於取消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給予犯罪行為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更多關於能否判集資詐騙1000萬死刑的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