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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判1000萬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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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判1000萬判幾年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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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元詐騙案判幾年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3千至1萬元以上、3萬至10萬以上、50萬以上,應當分別被認定為刑法266條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司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