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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量刑標準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52W)

強姦罪量刑標準規定是什麼

強姦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十四周歲以上的婦女,司法實踐中採取插入說,插入為犯罪既遂,而對於十四周歲以下的幼女,採取採取接觸說,生殖器接觸即為犯罪既遂。

強姦罪的受害者必須為女性,男性被強姦,則可能構成強制猥褻罪、故意傷害罪。但是,強姦罪的被告人可以為女性,比如女性為強姦犯提供幫助,她就可以以強姦罪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