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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過強姦罪定罪量刑的標準是什麼

強姦辯護 閱讀(1.82W)

發過強姦罪定罪量刑的標準是什麼


一、發過強姦罪定罪量刑的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姦淫幼女罪定義、量刑】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強姦罪量刑情節中從輕處罰有哪些?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罪的從輕情節主要有以下幾類:

1、特殊主體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的,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完全喪失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其實施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犯罪預備、中止或未遂

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典型的自首包括兩個條件,一是主動投案,二是入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強姦只要已成既定事實,現在關於強姦的調查取證都非常的先進,只要抓獲了強姦犯以後,對於強姦犯的定罪量刑是根據犯罪情節來考慮,輪姦,強姦婦女、幼女多人的,給當事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損害的是要被從重處罰,對於強姦犯,刑法保留了死刑,所以遇到強姦犯以後要勇敢的站出來進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