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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集資詐騙150萬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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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集資詐騙150萬怎麼判?

近年來,非法集資詐騙活動日益猖獗,不少人都上當受騙過,導致了財產損失。公安部門對集資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一直不小,我國刑法中也有集資詐騙罪的罪名。在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過程中,詐騙金額是量刑的主要依據。那麼集資詐騙150萬怎麼判?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一、集資詐騙150萬怎麼判?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中: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二、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集資詐騙罪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詐騙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詐騙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詐騙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兩者區別主要是:

1、犯罪的物件不同。本罪的物件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用以集資獲利的資金,包括金錢與財物;但後罪即詐騙罪的物件則是特定的,即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人或單位去實施詐騙行為並獲取其錢財。

2、客觀行為的表現形式不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直接使被騙人交付財物的行為,被騙人交付財物既可以是為了投資營利,亦可以是購買某物本罪與詐騙罪而言,本罪行為是被包容的法條屬特別法條,因此,對以詐騙方法騙取集資的,應當以本罪定罪科刑。

綜上所述,按照集資詐騙罪的規定,個人詐騙金額在100萬以上的,屬於數額非常巨大,行為人要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具體到集資詐騙150萬怎麼判,還要看犯罪情節嚴重程度,原則上刑期不低於十年。老百姓遭遇非法集資詐騙後,要及時報警,並注意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