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打擊報復證人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21K)

一、打擊報復證人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打擊報復證人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打擊報復證人罪的立案標準並無明確規定,實施了打擊報復證人的行為的,就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零八條 【打擊報復證人罪】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打擊報復證人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又要考慮被告人應負刑事責任的大小,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確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客觀、全面把握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治安形勢的變化,確保《刑法》任務的實現;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均衡。

三、對打擊報復證人罪審查起訴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四、打擊報復證人罪申請法律援助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綜上所述,打擊報復證人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並不是給證人造成了多麼嚴重的後果才要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在民事、行政或刑事訴訟活動中,知道案件真實情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但有關部門有義務保障證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