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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查起訴期間律師可以閱卷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W)
在審查起訴期間律師可以閱卷嗎

一、在審查起訴期間律師可以閱卷嗎

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閱卷,並可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律師要及時與承辦案件的檢察人員取得聯絡,向其提交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要求辯護律師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為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的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參與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函,出示律師執業證並留下影印件,告知檢察院受託律師已經正式介人該案件的刑事訴訟中,要求查閱案卷訴訟材料。

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到檢察院可以查閱的是偵查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全部案卷材料。

上述案卷材料記載了犯罪嫌疑人被立案刑事調查、被拘留、逮捕、訊問的程式,公訴機關查證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認定的犯罪性質和涉嫌的罪名,能證明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各項證據等,以及是否存在作為法定量刑情節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當防衛等方面的證據。

律師到檢察院查閱案卷,目的在於全面瞭解案情。律師要抱有一種信心,案卷材料某一頁可能掩藏著對嫌疑人有利的情節,因此,律師應該將案卷的每一頁,包括卷宗封面都複製、拍照或掃描下來,並認真仔細地逐頁閱讀,以確保自己能全面瞭解案卷材料。

二、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能做什麼

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最主要的工作是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瞭解案情發生過程,核實犯罪證據。作為一名律師,必須充分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必須要充分了解案情,在審查起訴階段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以保證委託人的法定權益

與案件在偵查階段不同,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不僅知道委託人涉嫌的罪名,還獲得了由偵查機關出具的記載涉嫌犯罪事實的《起訴意見書》,並且能夠查閱到案件材料。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工作較多地體現為分析偵查機關認定嫌疑人有罪的各項證據材料,有針對性地就案件本身收集對嫌疑人有利的證據,為此後法院審理階段的工作進行充分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