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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如何裁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3W)
法院對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如何裁判?

一、法院對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如何裁判?

1、觸犯本罪的,法院一般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其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的行為造成國家或集體利益造損失特別重大的,法院則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據:《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判刑後可以減刑的情形是什麼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的徵收和徵用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內容來進行,而且也是有相關的法定的程式的,需要層層的上報,經過批准之後才能夠進行土地的徵收和徵用,如果在這個過程當中為了規範一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通過非法徵用方式批准土地將構成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