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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一般是多長時間?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02W)

管制一般是多長時間?

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可以判處管制的物件有哪些?管制一般是多長時間?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物件

1.罪行性質輕、危害小。

我國刑法分則規定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

2.人身危險性較小。

管制並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人身危險性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非常大,管制將難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管制規定為主刑的一種,由人民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執行。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雖然比拘役長,但由於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剝奪人身自由。從性質上講,管制仍輕於拘役。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規定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為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屬於剝奪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對於經過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外出的罪犯,被許可外出的期間,應計入執行期,但超過許可的時間不計入執行期;對於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間,不得計入執行期。扣除的執行期,由縣級公安機關在其法律文書上註明,並加蓋公章,通知本人,同時書面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原審判或批准機關。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管制的期限以及適用物件的規定,管制的期限是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不超過3年,管制實行社群矯正,對人身自由的限制也不是那麼嚴格,但是在管制期間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