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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一般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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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一般是多長時間

我們很多人都關心被拘役之後自己的檔案是否會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是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這類記錄一般是由公安部門儲存的。而要是有案底的話,那麼對行為人今後的生活會產生不利影響。接下來由本站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拘役一般多長時間

1、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

2、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4、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

5、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