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買煤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理?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22W)

一、買煤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理?

買煤套取國家資金怎麼處理?

買煤套取國家資金的處理規定是: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使用人,在申報過程中嚴重弄虛作假,虛構並不存在的企業或專案,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應當對使用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詐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認定套取國家資金罪的標準是什麼?

套取國家資金沒有專項罪名,關鍵是看套取後續行為,據為己有的是貪汙罪,以單位名義私分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貪汙罪的認定標準為:

1、是國家工作人員套取國家資金的行為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具有刑事違法性。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套取國家資金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的認定標準為:

1、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2、私分國有資產數額較大。

3、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三、套取的國家資金能夠質押嗎?

套取的國家資金顯然是不能用作質押的。專項資金不能用於擔保,因而財政專項資金不可以質押。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套取國家資金罪的追訴時效一般會根據法定最高刑來進行制定。如果法定該罪的最高刑罰沒有達到五年有期徒刑的,那麼其追訴時效為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為五年到十年的,那麼其追訴時效為十年。但是追訴時效一般不會超過二十年。